2021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宋銀立)
青島偉隆閥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宋銀立)
?
各位股東及股東代表:
作為青島偉隆閥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的獨立董事,報告期內嚴格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公司獨立董事制度》等規(guī)定和要求,2021年度積極出席董事會及專門委員會會議,勤勉盡責、審慎獨立地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深入了解公司運作情況,積極發(fā)揮獨立董事作用,就關聯(lián)交易等相關事項發(fā)表了獨立意見,促進了董事會決策的科學性、客觀性,維護了公司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F(xiàn)將本人2021年度履職情況向各位股東匯報如下:
一、出席會議情況
2021年度,公司共召開10次董事會,均以現(xiàn)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本人擔任公司第三屆及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情況如下:
?
應出席次數(shù) |
現(xiàn)場出席次數(shù) |
以通訊方式參加會議次數(shù) |
委托出席次數(shù) |
缺席次數(shù) |
是否連續(xù)兩次未親自出席會議 |
10 |
5 |
5 |
0 |
0 |
否 |
2021年度,公司共召開4次股東大會,分別為2020年度股東大會和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202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本人作為獨立董事列席了1次年度股東大會和3次臨時股東大會。
2021年度,作為各專門委員會委員,本人參與了各次董事會下屬專門委員會會議:戰(zhàn)略委員會1次。
2021年度,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符合法定程序。凡須經董事會決策的事項,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夠的資料以供詳細審閱,其重大經營決策事項均履行了相關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對每次董事會所審議的各項議案均投了贊成票,未發(fā)生對公司董事會各項議案及公司其它事項提出異議的情況。
二、發(fā)表獨立意見的情況
2021年度,本人就公司相關事項發(fā)表了獨立意見,發(fā)表獨立意見的時間、事項、意見類型列表如下:
時間 |
會議屆次 |
發(fā)表獨立意見事項 |
意見 類型 |
3月1日 |
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
關于對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事項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3月22日 |
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
關于選舉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關于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獨立意見 | |||
4月28日 |
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 |
關于2020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關于對2020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獨立意見 | |||
關于對公司《2020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獨立意見 | |||
關于續(xù)聘2021年度審計機構的獨立意見 | |||
關于確定公司董事、監(jiān)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的獨立意見 | |||
關于繼續(xù)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xiàn)金管理的獨立意見 | |||
關于公司及子公司擬向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獨立意見 | |||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獨立意見 | |||
關于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lián)方資金占用和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 |||
4月28日 |
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
關于續(xù)聘和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 2021 年度審計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的事前認可意見 ? |
同意 |
6月29日 |
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
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8月26日 |
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
關于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lián)方占用公司資金、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
同意 |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獨立意見 | |||
9月28日 |
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
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設定指標的科學性和合理性的獨立意見 | |||
10月28日 |
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
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獨立意見 | |||
11月24日 |
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
關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核查意見和獨立意見 |
同意 |
關于調整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獨立意見 | |||
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獨立意見 |
三、對公司進行現(xiàn)場調查的情況
本人通過現(xiàn)場檢查、問詢的方式,積極了解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本人與公司其他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相關人員保持密切聯(lián)系,積極主動地了解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和公司治理情況,及時獲悉公司各重大事項的進展情況,并從全體股東利益的角度出發(fā),結合行業(yè)最新發(fā)展動態(tài),對公司的戰(zhàn)略思路、經營管理等重大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2021年度,本人現(xiàn)場調查累計天數(shù)為10天。
四、保護投資者權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況
持續(xù)關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嚴格按照信息披露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保證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2、在董事會專門委員會中履職情況
本人作為公司董事會戰(zhàn)略委員會委員,積極參加戰(zhàn)略委員會會議,分析閥門行業(yè)發(fā)展戰(zhàn)略趨勢,提出公司經營目標計劃及其實施措施,為公司運營發(fā)展提出建議,切實履行獨立董事職責,規(guī)范公司運作,健全內控。
3、2021年年度報告編制的履職情況
在2021年年度審計及年報編制期間,認真聽取了公司管理層及相關人員對公司生產經營、財務、內部控制等方面的情況匯報;與會計師就年報審計事項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溝通,積極督促其如期完成審計工作。
4、自身學習情況
在2021年,認真學習和貫徹執(zhí)行《公司法》《證券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自覺形成保護社會公眾股東權益的思想意識,不斷提高自己的履職能力,為公司的科學決策和風險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見和建議,利用自己的專業(yè)知識作出獨立、公正的判斷,切實履行保護公司及投資者權益的職責。
五、公司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根據(jù)閥門行業(yè)的發(fā)展趨勢,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進行整合轉型,依托自身品牌和資源優(yōu)勢,繼續(xù)加強技術創(chuàng)新和研發(fā)高端產品,提升高技術含量產品的銷售。調查了解國內外同行業(yè)經營戰(zhàn)略方向,推進數(shù)字化生產車間建設,尋求并購相關企業(yè)做優(yōu)做強公司主業(yè),為公司培育新的利潤增長點,進一步提升公司的綜合競爭力。
六、其他事項
未有提議召開董事會情況;未有提議聘任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情況;未有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的情況。
七、 本人聯(lián)系方式
13301106199@126.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職情況的匯報。
2022年,本人本著謹慎、勤勉、忠實的原則,盡職盡責的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維護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
?????????????宋銀立
????2022年4月27日
?